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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前部落生存記_第411章 旗幟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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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村一級別的旗子都沒有這一面旗幟的面積大,即便是人口數量較多的水村和黑尺村,也是同樣的尺寸,並沒有因為他們村子的規模,而在旗子上有什麼特別的地方。

熊巫和熊洪這樣做也是另有深意,任何村落都需要在熊部落的帶領下,團結一心,共同為了部落的發展而與自然爭鬥,而不是憑藉著自己村子的優勢,去欺負其他的村子。

手足相殘,是部落懲罰最嚴重的一項。

每一面小一點的旗子,都代表着一個村子或者居住點。

事實上,每當一個新的營地或者居住點需要派人長住,並有了基本的獨立生存能力後,熊部落都會給這個營地的負責人或者隊長授一面旗子,旗子上面的圖案或者花紋甚至文字,都可以由這個負責人或者隊長自己來寫。

像樹皮的臨海營地、石岩的九十里驛站、以及幾個還沒有自給能力的營地,目前還沒有獲得這些旗子的資格。只有不從熊部落本部獲取食,並且為部落提供糧食和資後,才能有這樣的資格,由負責人或者隊長,來接部落給的旗子。

得到部落授予的旗子,這意味着自己村子和族人們,得到了部落的認可,對這些隊長來說,就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榮譽。而儘快地獲取旗幟、得到部落和族人的認可和稱讚,這也是這些隊長們力拚搏的一個重要原因。

在每年年底祭祀的時候,有旗子的負責人會跟着族長到第二層祭祀,而沒有旗子的,只能待在底部一層。

最頂層和族長、大巫師一同參與祭祀昊天的,每年都會從這些旗幟里,挑選上五到六個村長,而這五六個村子,都是在一整年的工作中,表現最為突出的。

各個村子不能各自為政,必須服從熊部落本部的安排和人、的調配,統一行,以免造浪費。

熊洪這樣做的原因,還是想要建立一套匹配生產力的“行政管理”制度,用來最大化地調部落的人力、力,用於推部落的發展。

以往那種只要部落大了就要主分割、任其自生自滅的做法,已經不適合熊部落的發展了,現在熊洪需要的,就是集中力量,儘可能地擴充人口規模,擴大領地範圍。

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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